在大厦,我们坚定地致力于成为一个机会均等的雇主。根据香港主要反歧视条例(包括《性别歧视条例》(第 480 章)、《残疾歧视条例》(第 487 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 527 章)和《种族歧视条例》(第 602 章))规定的原则,我们确保所有雇佣行为均不存在偏见或不公平待遇。
本政策申明,任何求职者或员工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因以下原因而受到歧视或骚扰: 1:
大厦 致力于促进工作场所的公平、包容和尊严。我们的主要目标是
我们努力营造一个相互尊重、兼容并蓄的工作环境,将机会平等作为标准做法。聘用、晋升、薪酬和员工留用将完全基于业绩、表现和适合度,不带偏见或成见。
个人骚扰:不恰当的评论、冒犯性的玩笑、羞辱、批评或排斥行为。
人身骚扰:直接威胁要造成伤害、人身攻击、威胁行为或破坏财产以进行恐吓。
权力骚扰:不可能满足的过分要求、远低于员工能力的贬低性要求或对员工个人生活的干涉。
心理骚扰:隔离或否认受害者的存在,贬低或轻视受害者的想法,诋毁或散布关于受害者的谣言,或反对或质疑受害者所说的一切。
性骚扰:分享性照片(色情图片)、张贴性海报、性评论或性笑话、询问某人的性生活或性取向(包括性别认同)、不适当的性触摸、不适当的性动作或以性方式侵犯个人空间。
第三方骚扰:来自客户、顾客、承包商或企业外部其他人的骚扰行为。
欺凌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场所骚扰。与骚扰不同,恃强凌弱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这种行为长期重复发生,以至于造成恐吓、敌意或虐待性的环境,则可被归类为骚扰。工作场所欺凌的例子包括:
当然!下面是一个无序列表的 HTML 代码,其中包含您提供的欺凌类型及其描述:
提供平等机会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项核心业务原则。鼓励多元化和包容性的工作场所能让每个团队成员发挥最大潜能。这可确保公司从员工的各种技能、才能和经验中获益,从而推动业绩和创新。
共同责任
虽然董事会负责政策的整体执行,但所有员工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个人的行动和行为都必须有助于维护和支持包容性的工作场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