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級

相關性

使用 Edifice CRMS 無縫上線,加速風險評估與法規和金融犯罪預防的遵循

瞭解您的客戶(KYC)和瞭解您的業務(KYB)協議對於驗證身份、減少風險和確保合規性至關重要。Edifice 使企業能夠自動化和優化這些流程,減少操作摩擦,同時提高安全性和效率。

適用於您產業的 CRMS

第 3 級相關性:持續監控
已加入的交易對手和第三方(次承租人)

第 3 級相關服務:此流程可確保符合國際及當地的監管要求,包括 FAFT 國際標準、國家風險評估、金管局指令及 JFIU 指引。

徹底的法規遵循架構,結合自動化效率 (Level 1) 與人力專業知識 (Level 2) 以及重點訓練,主動降低風險。

我們的架構可確保可擴充的監控 (第 1 層)、明智的決策 (第 2 層),以及精通的準備,同時還可確保合規、預防金融犯罪,以及在所有關係中維護誠信。

第 3 級相關性:著重監控有直接業務關係的分租戶對手。

  • AI 驅動的觸發器會對子租戶記錄的重大變更發出警示。
  • 自動更新反映法規變更,並交叉比對租戶記錄。
  • 標示不一致之處以進行第 2 級合規審查。
  • 透過持續的風險評估,識別複雜的洗錢手法。
  • 重新檢視分租客記錄,找出異常情況。
  • 就重大變更與分租客進行內部通知與溝通。
  • 重大租約修改時的預先核准和法規審查。
  • 提交可疑活動報告(SAR) 的規程。
  • 定期更新 AML/CFT 法規、新出現的威脅及程序強化。
  • 確保符合 FAFT 國際標準、國家特定風險因素、HKMA、JFIU 和金融犯罪緩解措施。
  • 業務關係前的記錄保留:
    • 入職前收集並儲存盡職調查文件。
    • 保留風險評估報告和背景驗證結果。
    • 安全儲存初始符合性檢查和核准記錄。
  • 業務關係期間:
    • 持續更新文件,以反映分租客記錄的重大變更。
    • 持續保留交易監控資料和內部通訊記錄。
    • 安全歸檔合規性評估、SAR 和法規呈件。
  • 業務關係終止後:
    • 在終止後的法定期限內保留分租記錄。
    • 安全儲存最終稽核報告和離職合規文件。
    • 有系統的資料處理和歸檔流程,以確保符合法規要求。
  • 對參與反洗錢-反恐融資監控的人員進行持續教育。
  • 就不斷演變的金融犯罪趨勢定期舉辦研討會、座談會和個案研究。
  • 互動式訓練課程,著重於識別紅旗和報告義務。
  • 電子學習模組和知識評估,以確保合规意識。
  • 與監管機構合作,提供最新的合規性訓練和最佳實務。

第 3 級相關性:著重於監控沒有直接業務關係但有間接關係的協力廠商分租客。

  • 第三方分租客記錄更新的 AI 驅動警示。
  • 根據不斷演進的法規自動檢查合規性。
  • 以風險為基礎標示異常情況,進行第 2 級審查。
  • 加強對第三方分租客的盡職調查。
  • 在發生重大變更時審查和重新評估第三方記錄。
  • 分租客的內部通知和所需更新。
  • 預先核准機制,以確保遵守 AML-CFT 協議。
  • 根據監管指引提交 SAR 的程序。
  • 定期進行有關反洗錢-反恐融資變革的訓練和更新。
  • 持續改進監控策略,以偵測不斷演變的金融犯罪手法。
  • 與 FAFT 國際標準、國家特定風險評估、HKMA、JFIU 和金融犯罪緩解策略保持一致。
  • 業務關係前的記錄保留:
    • 第三方入職風險評估文件。
    • 核實分租客的合規歷史和盡職調查記錄。
    • 背景調查和核准文件的安全歸檔。
  • 業務關係期間:
    • 持續儲存交易監控資料和風險再評估。
    • 持續更新反映法規變更的分租客記錄。
    • 安全保留合規性通訊和標示的風險評估。
  • 業務關係終止後:
    • 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保留終止後的記錄。
    • 將離職稽核和合規結案報告安全歸檔。
    • 受控制的棄置程序,確保機密性與法規遵循。
  • 定期為合規人員和監控團隊提供技能提升計畫。
  • 針對特定角色的訓練,涵蓋調查技巧和風險分析。
  • 辨識可疑活動和法規遵循挑戰的情境式學習。
  • 業界合作採用領先金融機構的最佳實務。
  • 認證計畫和進修課程,以維持高水準的反洗錢-反恐融資專業知識。

直接和間接的關係都需要結構化的 AML-CFT 監控,以降低金融犯罪風險。

第 1 級自動化系統與第 2 級調查風險評估的整合可確保符合法規要求、加強主動式威脅偵測,並依據國際及司法管轄要求優化記錄保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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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加勒比海)

您在撲克桌上所做的一切都會傳達「不可預測性」的資訊。

識別風險 FINDINGS:

高風險意外後果

  • 某位在 X 國經營信託公司業務的董事接觸 Y 國的一位律師,希望他成立全權信託。
  • 律師建議個人 A 代表個人 B 行事。
  • 個人 A從出售一家現金密集型企業獲得資金,該企業為個人 B 所有。

評估風險控制程度:

  • 律師希望通過離岸信託持有銷售收益。律師發送了文件以識別個人 A,但沒有與最終客戶個人 B 相關的文件。
  • 幾天之後,律師的帳戶有超過500,000 美元匯入信託公司的客戶帳戶。
  • 該信託以個人 A為唯一受益人,並依要求支付了四筆款項。

瞭解風險的影響 根源

  • X 國高等法院裁定信託公司和信託公司董事均犯有未遵守以下規定的罪行 客戶識別規定上訴法院維持此判決。
  • 法院認為,反洗錢法規定的客戶識別程序必須持續進行,只要不是單純的疏忽,一次違規就足以構成犯罪。

滿懷信心向前邁進

個案研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