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各國、國家機關和私營部門應該瞭解其所面臨的 ML/TF 風險,並以確保減輕這些風險的方式應用反洗錢/反恐融資措施。FATF 所制定的一系列反洗錢/反恐融資措施,必須建基於 2003 年建議書中對 ML/TF 風險的瞭解。隨著 2012 年建議的修訂,以風險為基礎的方法已成為有效實施所有要求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