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以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监管和金融犯罪为核心的全球性专业产品和服务企业,我们致力于保护我们所管理的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本政策解释了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您的权利。我们的单独政策在此处(嵌入网页链接)列出了有关我们使用的 曲奇饼s 的类似信息。
定义
| 大厦 | 手段;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
| "我们"、"我们的 "或 "我们的" | 手段;建筑物 |
| "网站" | 这意味着;由 大厦 发布并可通过统一资源定位器在万维网上访问的网站应注明:https://www.大厦gm.com。 |
| 你 | 这是指任何浏览、上传、下载、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访问网站或网站信息的个人。 |
我们在本政策中使用的其他一些术语见第 10 节。
大厦 产品和服务在确保遵守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法规,以及管理与业务对手和第三方风险相关的国际业务风险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商业注册号为 66817932,负责运营本网站。其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29 号中国大厦 18 层。
我们的业务遍及全球,这意味着我们必须遵守所在辖区不同的数据保护制度。在遵守所有数据保护法律的同时,我们努力在 大厦 的国际业务中实现数据保护实践的统一。
本政策反映了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和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数据保护法规。在适当情况下,本政策参考了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在資料保障制度與歐盟《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重大差異的司法管轄區,本政策的內容可能並不適用,例如個人對其個人資料的權利,而本政策亦不會在適用的本地資料保障法例所規定的權利或義務以外,額外訂立其他權利或義務。
我们是数据控制者"数据用户"即单独或与其他方共同决定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处理目的的组织。这意味着我们在法律上有责任确保我们的系统、流程、供应商和员工遵守与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相关的数据保护法律。
大厦 的中央 IT 系统位于英国、欧盟或美国,由 大厦 控制。大厦 的大部分内部业务运营也集中在香港,由 大厦 运营,为全球业务提供支持。大厦 是这些集中式服务所处理的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然而,这取决于我们提供法律或其他服务的司法管辖区,或我们以其他方式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司法管辖区。
在某些情况下,当我们将您的数据传输给第三方时,这些第三方也可能是数据控制者。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政策第 5 部分表格中的 "披露 "部分。
我们希望为您提供一种方式,让您尽可能迅速、高效地联系我们组织中的相关人员。因此,我们有专门的电子邮件地址,由我们的隐私专家团队管理,他们为我们的全球网络提供隐私方面的支持。
如对本政策或我们的隐私保护措施有任何疑问,请通过 privacy@大厦gm.com 联系我们的隐私保护专家。
您有权查看由我们保管的您的个人信息。有关这些权利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政策第 7 节。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大厦gm.com 联系我们的隐私专家来行使您的权利。
虽然我们的隐私专家通过我们在香港的集中业务运营(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是其数据控制方)开展工作,但该团队与 大厦 全球网络的信息法和数据保护专家密切合作。因此,我们的专用电子邮件地址覆盖全球,您的通信将视情况转发给 大厦 内部的适当数据控制人。
我们的业务遍布全球:这意味着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全球范围内传输,例如,由于我们共享 IT 系统和数据中心以及跨境工作实践等原因。
个人数据传输:通过集团内部协议在 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内部进行,该协议对 大厦 内部的所有个人数据传输适用数据保护法规定的合同保护和其他适当保障措施。此类合同保护包括 大厦 的义务。
鼓励总部设在香港以外的实体仔细考虑和评估当地政府机构提出的数据要求,并以符合相关法律和道德考量的方式做出回应。
我们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
我们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
我们只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或多个法律依据。以下各小节将解释我们如何根据您的个人信息的典型获取方式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进一步说明在这些情况下我们所依据的法律依据。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使用称为 "合法利益 "的法律依据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在必要时会处理您的数据,以追求我们的合法商业利益,这种方式是我们经营业务的合理预期,但不会对您造成伤害,对您的隐私影响也最小。在为我们的合法利益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之前,我们会评估对您隐私的任何潜在影响。
如果我们希望出于上述以外的原因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首先检查这些额外目的是否与最初目的相符。只有出于与数据用户的职能或活动直接相关的合法目的,我们才会收集个人数据。所收集的数据应是必要和充分的,但不应超出此目的。收集数据的方式必须合法、公平。数据控制者必须保存一份日志,记录所有拒绝的情况。
当我们直接从个人收集个人数据时,我们会告知您提供数据是强制性的还是选择性的,解释使用您的数据的目的,并披露可能与之共享您的数据的个人类别。
在我们定期审查您的数据时,您有权访问您的数据以进行更正和更新。
必要时,我们会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处理敏感的个人数据"(欧盟 GDPR 第 9(2)(a)条)。
| 个人 | 法人(公司) |
| 数据信息最小提取示例说明 : | 数据信息最小提取示例说明 : |
|
|
以上只是最低限度的风险评估,可能还需要更多有关您的信息。
其中一些接收方可能是数据控制方。在所有情况下,我们只会共享特定目的所需的最低限度的个人信息。这种共享必须遵守有关数据主体权利、信息安全、披露、保密和数据保护的适当规定和保障措施。有关个人数据传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政策第 3 节。
当我们收到与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交易对手风险操作事宜相关的指示,或当我们受聘提供其他专业服务时,我们可能需要处理交易对手客户及其联系人、交易对手联系人、诉讼当事人、顾问、专家、律师、证人以及其他在我们提供的服务中被点名或与我们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个人的个人信息。
必要时,我们会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处理敏感个人数据"。(欧盟 GDPR 第 9(2)(a)条)。
如果您向我们申请工作、工作实习或假期计划,包括如果您在申请成功后进入 e-KYC 入职阶段(Vario 申请者除外;见 5.4)。
在我们开展业务的某些司法管辖区,我们会进行雇佣前审查。有关我们针对刑事犯罪的雇佣前审查做法的详情,请参阅本政策第 13 节。
请参阅本政策第 13 节,了解我们对刑事犯罪和经同意的背景调查进行雇用前审查的详细 做法。
必须承认,特定接收方可能充当数据控制方。在所有情况下,在 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外部共享或存储的任何个人信息将仅限于相关目的所需的最低限度。此外,还将遵守适当的规定和保障措施,确保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信息安全、披露和保密性。有关个人数据传输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政策第 3 节。
在我们开展业务的某些地区,我们会进行雇佣前筛选检查。有关我们与刑事犯罪相关的雇佣前筛选程序的更多信息,请查阅本政策第 13 节。
请参阅本政策第 13 节,了解我们对刑事犯罪和经同意的背景调查进行雇用前审查的详细 做法。
| 瓦里奥的 | 瓦里奥的 |
| 数据信息最小提取示例说明目的: | 数据信息最小提取示例说明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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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接收方可能充当数据控制方。在任何情况下,在大厦之外共享或存储的您的任何个人信息将仅限于相关目的所需的最低限度,并将遵守有关数据主体权利、信息安全、披露、保密和数据保护的适当规定和保障措施。一旦您的信息与您表示感兴趣的Vario任务相关的交易方共享,该交易方可能会与其他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对方的隐私政策将详细说明其如何进一步处理你的个人数据。
有关个人数据传输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政策第3部分。
如果您是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或者如果您为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工作或代表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或者如果您是在我们为交易方提供建议的事项中被点名或与之相关的个人(包括交易方联系人和诉讼当事人、顾问、专家、律师、证人以及在我们为交易方提供的服务中被点名或与之相关的其他个人)。
| 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个人 | 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个人 |
| 数据信息最小提取示例说明 : | 数据信息最小提取示例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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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致力于维护数据主体的权利、信息安全、保密性及数据保护。有关个人数据传输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政策第3节。
我们会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保留您的个人信息。我们的数据保留期限根据我们所掌握的个人信息的位置、性质和背景而有所不同,并在计算时考虑到以下因素:
我们努力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安全保存,直至处理目的已达到,或与我们的交易方、您或贵公司的合同关系已结束,双方的所有要求均已得到满足。此外,我们将在事务结束后的 5 年内保留交易对方档案中的个人信息,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将客户档案保留更长的时间。
本政策第 7 节进一步详细说明了您对我们所掌握的您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以及联系我们行使这些权利或要求澄清我们的数据保留政策的程序。
根据您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大厦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地点,您可能拥有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权利。例如,香港、英国和欧盟的数据保护制度规定了以下权利:
并非所有这些权利都是绝对的,这意味着它们可能只适用于某些情况,并可能受到法律例外和豁免的限制。要行使您的权利,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大厦gm.com。您也可以写信给我们,地址是: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29 号中国大厦 18 层,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隐私团队。请参阅本政策第 12.1 节,了解有关行使个人信息权利的更多信息。
我们的隐私团队负责监督我们对数据保护法和本政策的遵守情况,并为公司和员工提供指导和建议。我们的法律事务合规官("COLP")负责监督我们对专业责任的遵守情况,并报告任何未遵守法律要求(包括数据保护)的情况。
如对本公司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投诉,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rivacy@大厦gm.com。您也可以写信给我们,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29 号中国大厦 18 层,大厦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隐私团队。我们希望能够解决您对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任何疑问或担忧。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和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以及某些其他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赋予你向数据保护监督机构("DPA")提出投诉的权利,通常是在你工作、通常居住或发生任何涉嫌违反数据保护法律的国家或州。有关欧盟成员国 DPA 和欧洲经济区 DPA 的详细信息,请点击此处。
香港
https://www.pcpd.org.hk/english/data_privacy_law/ordinance_at_a_Glance/ordinance.html
欧盟
本政策第 12 节详细介绍了与我们运营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英国)相关的 DPA。
我们有时会提供其他网站的链接,但这些网站不受我们的控制。对于因这些网站使用您的信息、网站内容或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任何问题,我们概不负责。
我们建议您查看每个网站的隐私政策、条款和条件,了解每个第三方将如何处理您的信息。
| 在本政策中,当提及"我们"、"我们的"、"我们公司"、"Edifice"或"Edifice Global Markets Limited"时,均指构成国际性Edifice Global Markets Limited的所有实体,具体含义以上下文为准。本政策中使用的其他术语说明如下: | |
| "检查组织" | 指在犯罪记录局注册的机构,其有权: (a) 通过网络服务或其他方式提交基础核查; (b) 提交标准核查和强化核查,并依法有权要求个人披露其完整犯罪记录;或 (c) 任何由该机构聘请的其他经批准的组织,代表其执行犯罪记录核查; |
| "对手" | “交易对手方”一词指任何个人或组织, 其接受某公司提供的服务,且在该公司的业务管理系统中被明确标识, 无论是否记录工作时间或收取费用。 |
| "联系" | 与公司有联系的个人,包括任何交易对手方、任何潜在或前交易对手方、任何供应商、任何顾问或任何其他专业顾问,以及公司任何其他联系人; |
| "犯罪记录证明" | 指由犯罪记录局根据犯罪记录核查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 |
| "犯罪记录检查" | 是指向犯罪记录局提交的查询请求,用于确认个人是否存在犯罪记录; |
| "数据" | 记录信息,无论是以电子形式存储、存储在计算机中, 还是存储在特定的纸质归档系统中; |
| “数据控制者” “数据使用者” | 个人或组织,无论独立或与他人合作,负责确定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及具体用途; |
| "欧盟 GDPR "或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 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6年4月27日通过的关于在处理个人数据时保护自然人并废止95/46/EC指令的第2016/679号条例(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公报》L 119/1,2016年5月4日; |
| "个人 "或 "您" | 个人信息的收集、持有或处理对象; |
| "PDPO |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 亚洲历史最悠久的全面数据保护法。其渊源可追溯至1994年8月法律改革委员会题为《改革有关保护个人资料的法律》的报告,该报告建议香港依据1980年经合组织隐私准则制定新隐私法,以确保足够的数据保护水平,从而维持其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并履行人权条约义务。 |
| "合作伙伴" | 指Edifice的成员或具有同等地位的Edifice雇员或顾问; |
| "我们的/牺牲者" | 指为Edifice提供服务或为Edifice工作的合作伙伴、成员、顾问、雇员、临时工、代理及临时工、承包商、协作者、志愿者以及实习生。 |
| "个人信息 "或 "个人数据" | 信息(包括意见)涉及某个人, 且可通过公司已持有或可能持有的 其他数据直接或间接识别该个人。 这些个人有时被称为数据主体; |
| "政策" | 不时修订的全球隐私政策; |
| "处理 "或 "加工" | 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活动。这包括 获取、记录或持有个人信息,或 对数据进行任何操作或操作组合, 包括整理、修改、检索、使用、披露、 删除或销毁。处理还包括因第三方 获取个人信息而向其转移该信息的行为; |
| “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或“特殊类别的个人信息” | 指揭示某人种族或民族出身、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工会会员身份,或涉及遗传信息、生物特征信息、健康状况、性生活或性取向的信息; |
| "英国 GDPR | 指《2018年数据保护法》及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定义见《2019年数据保护、隐私与电子通信(修订等)(欧盟退出)条例》);以及 |
| "瓦里奥" | 根据书面协议向Edifices提供法律、专业或咨询服务的正式签约独立承包商,该承包商应始终仅以独立承包商身份行事,而非作为Edifices的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合伙人或代表。 |
| 大厦 Standard 的数据保护和营销条款 业务条款》中关于向我们提供专业服务的数据保护和营销规定包括某些定义条款。 包括某些定义条款。这些定义术语 及其含义见下文,某些辖区的具体差异见 12.1.1。 12.1 中描述了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具体差异 | |
| 交易方个人数据 | "大厦、其代理、附属机构或分包商处理的与协议有关的所有个人数据,并且 由 大厦 及其代理人、附属机构或分包商处理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个人数据,且 应包括在本定义范围内。 定义"。 |
| 控制器 | 指 (a) "控制者"、"责任方 "或 "数据使用者",或 (a) "控制者"、"责任方 "或 "数据使用者",或数据保护法(如适用)中定义的同等术语 指 |
| 数据主体 | 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的在世自然人。 间接; |
| 数据保护法 | 指 (a) 《私隱條例》及歐盟資料保護法、英國資料保護法或任何其他適用的法律、 法規、聲明、規則或條例 (a) 《私隱條例》及歐盟資料保護法、英國資料保護法或任何其他適用的法 律、成文法、聲明、法令、指示、立法頒布、命令、條例、條文、條例 (a) 《私隱條例》及歐盟資料保護法、英國資料保護法或任何其他適用 的法律、法規、聲明、法令、指令、立法頒布、命令、條例 条例、规则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声明,包括 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命令、决定和判决 具有管辖权的主管法院或监管机构不时更新和修订的调查结果、命令、决定和判决 涉及以下方面的个人保护 (b) 任何由政府公布的實務守則或法定指引。 (b) 主管規管機構不時公布的實務守則或法定指引;及 (b) 主管監管機構不時公布的任何實務守則或法定指引; |
|
欧盟数据保护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数据保护法 |
指 (a)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欧盟)2016/679("GDPR) 和《个人数据保护条例》,1996 年 12 月和 2021 年 10 月; (b) 2002/58/EC 号指令 (b) 通过适用的实施立法纳入法律的关于隐私和电子通信的第 2002/58/EC 号指令;以及 (c) 欧洲经济区任何其他适用的成员国法律 (c) 欧洲经济区不时适用的任何其他成员国法律; |
| "个人资料" | 指 (a) "個人資料 "或 "個人資訊 "或同等詞彙 (a) "個人資料 "或 "個人資訊 "或等同詞彙,其定義為 数据保护法》(如适用)中规定的与数据主体有关的任何信息; |
| "处理 "和 "加工" | 应具有数据保护法(如适用)中规定的含义,或用于定义任何操作或集合的等效术语。 或用于定义对个人数据或数据集执行的任何操作或操作集的同等术语。 对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集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不论是否以自动方式进行 对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集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无论是否采用自动化手段; |
| 调节器 | 指任何监管机构或独立公共机构 指有权监督、适用和/或执行数据保护法,以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任何监督机构或独立的公共机构。 为保护自然人在个人数据处理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与个人数据处理有关的自然人的权利和自由、 包括本隐私政策第 8 节和第 12 节中提及的组织 本隐私政策第 8 节和第 12 节中提及的组织; |
| 受限国家 | 指被认为不具备以下条件的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 数据保护法(尤其是在适用的情况下,数据保护法的第 数据保护法(尤其是在适用的情况下,GDPR 第 45 (1)条)对个人数据提供充分保护的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 45 (1)); |
| 安全要求 | 指有关个人数据安全的要求,如 数据保护法》中规定的有关个人数据安全的要求(在适用情况下包括 GDPR 第 32(1)条规定的措施(适当考虑 GDPR 第 32(2)条所述事项); |
| 透明度要求 | 指《数据保护法》中规定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要求,(尤其是在以下情况下 指数据保护法中规定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要求(尤其是 GDPR 第 13 条和第 14 条(如适用));以及 指《数据保护法》(尤其是《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 13 和 14 条(如适用))中规定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要求;以及 |
| 英国数据保护法 | 指《2018 年数据保护法》、《2003 年隐私和电子通信法规》以及经修订的《GDPR》。 指《2018 年数据保护法》和《2003 年隐私和电子通信法规》以及经修订的《GDPR 根据《数据保护、隐私和电子通信(修订等)(欧盟退出 指《2018 年数据保护法》和《2003 年隐私和电子通讯条例》以及根据《2019 年数据保护、隐私和电子通讯(修订等)(欧盟退出)条例》(经 SI 2020 第 1586 号修订)修订的《GDPR》。 经 SI 2020 第 1586 号修订)。 |
| 澳大利亚 |
信息专员隶属于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 ("OAIC")。
("OAIC") 下的信息专员。 GPO Box 5218, Sydney NSW 2001 https://www.oaic.gov.au/ |
| 阿塞拜疆 |
数字发展和交通部。 内务部、司法部、 国家安全局和国家特别保护局 有权在其职权范围内执行适用的数据保护/隐私法。 在其职权范围内执行适用的数据保护/隐私法。 https://mincom.gov.az/en |
| 开曼群岛。 |
监察员办公室 访问:5 Floor、 Anderson Square, 6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Mail: 邮政信箱:2252,Grand Cayman KY1-1107、 https://ombudsman.ky/get-in-touch |
| 加纳 |
数据保护委员会 ("委员会") 阿克拉 加纳 GPS:GA-414-1469 https://www.dataprotection.org.gh/ |
| 德国 |
联邦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专员
(BfDI) https://www.bfdi.bund.de/EN/Service/Kontakt/kontakt_node.html |
| 澳门 |
个人数据保护局 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N.º 804, Edif.澳门中华广场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https://www.dspdp.gov.mo/en/ |
| 香港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PCPD)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48 號 陽 光 大 廈 12 樓 http://www.pcpd.org.hk/ |
| 印度尼西亚 |
通信和信息部部长("MOCI") 主要负责以下数据隐私事务 根据《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s 数据保护条例》。 https://www.kominfo.go.id/ |
| 卢森堡 |
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 https://cnpd.public.lu/en.html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框架的三大支柱是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框架的三大支柱是相对较新的
个人信息保护法》 (PIPL)、
网络安全法》 (CSL) 和《数据安全法 》(DSL)。
数据安全法 (DSL)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 (CAC)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CAC)主要负责 个人信息保护及相关监管http://www.cac.gov.cn/ 然而,具体部门的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能会对个人信 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特定部门监管机构也可 然而,特定行业的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机构的数据保护问题。 |
| 新加坡 |
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 新加坡丰树商业城巴西班让路 10 号 #03-01 117438 http://www.pdpc.gov.sg/ |
| 泰国 |
个人数据保护法 B.E. 2562 (PDPA) https://pdpathailand.com/ |
| 英国 |
信息专员(其职能通过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履行)
信息专员(其职能通过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履行) http://www.ico.org.uk/ |
| 美国 |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联邦贸易委员会 对大多数商业实体拥有管辖权 并有权发布和执行联邦隐私法规 (包括电话营销、电子邮件营销和儿童隐私保护) 并采取执法行动,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公平或欺骗性贸易行为的侵害。 或欺骗性贸易行为,包括实质上不公平的隐私和数据安全行为。 https://www.ftc.gov/about-ftc/contact |
作为我们招聘程序的一部分,在顾问发出无条件聘用通知或聘用通知之前,我们可能会要求未来的 大厦 人员和未来的员工提供刑事犯罪信息。这种做法仅限于我们在香港的业务。本隐私政策会定期审查和更新,如果我们要求未来 大厦 人员和未来 Various 为特定职位提供刑事犯罪信息的做法扩展到香港以外的地区,我们会在此告知您。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不断进行审查。
如果我们不允许或没有理由为某一职位寻求刑事犯罪信息,我们将不会要求应聘者提供刑事犯罪信息。我们不会从相关个人、犯罪记录调查局或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来源寻求刑事犯罪信息。
刑事犯罪信息只会被 大厦 用于最初收集信息的目的。犯罪记录证明信息将根据公司的 "雇佣前检查政策 "进行处理、保存和处置: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大厦gm.com索取副本。
招聘前罪犯政策声明
我们致力于公平对待我们的员工、未来的 大厦 员工和我们服务的使用者,无论其犯罪背景如何。
公司提倡机会均等,为所有具备适当才能、技能和潜力的人提供机会。
有犯罪记录并不一定就不能在我们这里工作,我们欢迎包括有犯罪记录的求职者在内的各类求职者向我们提出申请。
大厦 根据应聘者的技能、
资格和经验选择所有面试人选。
可能要求候选人提供刑事犯罪信息的情况
只有在全面的风险评估表明,对个人进行犯罪记录调查或要求其提供刑事犯罪信息是相称的,且与相关职位相关的情况下,才会要求进行此类调查或要求其提供刑事犯罪信息。
大厦 有权要求的犯罪记录信息类型和犯罪记录检查程度将取决于评估个人适合性的职位性质。在招聘时,我们会考虑以下因素
如果要求候选人提供刑事犯罪信息
如果我们要求个人提供刑事犯罪信息,但不要求进行犯罪记录检查,我们将要求个人仅提供 大厦 在相关职位的犯罪记录检查中依法有权查看的有关定罪和警告的刑事犯罪信息。
如果认为有必要通过犯罪记录检查核实犯罪记录信息,我们将遵守任何适用的犯罪记录局业务守则,并向相关人员提供一份 大厦s 雇用前检查政策。大厦 不会仅依据之前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做出决定。
通过犯罪记录检查核实的刑事犯罪信息
一旦通过犯罪记录检查核实了刑事犯罪信息,我们将
在披露不受保护的定罪或警告时
如果我们对犯罪记录局披露的信息有疑虑,或者信息与预期不符,我们会与候选人讨论我们的疑虑,并进行风险评估。
我们的风险评估将考虑任何犯罪的情况和背景,以及是否与相关职位有关,同时平衡个人、大厦 员工、交易方、供应商和公众的权利和利益。
我们公平对待所有申请者,但如果某人未披露相关信息,或如果刑事调查局的调查显示我们有理由认为某人不适合某职位,我们保留撤回任何聘用的权利。
对犯罪记录证明的内容提出异议
如果个人认为犯罪记录局在证明内容上有错误,例如在"...... "中出现错误,可向该局提出争议:
不同犯罪记录局的争议处理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应直接联系相关犯罪记录局,了解如何提出争议。